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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偶然想起《聖經》一書,便信手翻來。該書記載著人類對於上帝以及耶穌的虔誠信仰,也記載了關於宇宙創生與毀滅的歷程。以前的我,總是落入意識形態的框架之中,認定《聖經》所記載的都是實有之事項。但有時候,一個故事所呈現的僅是一種表淺的現象,而其背後則隱喻著甚深密意,古今多少基督徒,又有幾人能勘破其中?

在現今基督教各教會中,常常把《聖經》當作實際故事來釋解,於是乎建立了人與上帝無法統一的強烈對立。上帝屬於至真至善的那一邊,反觀人們身上背負著的則是祖先遺留下來的原罪。在極為強烈的善惡二元對立中,矛盾與衝突始終無法調和。於是乎,上帝成了高高在上的獨一真神,人們唯有信靠祂才能獲得終極的救贖,不信者則等待末日審判,落入地獄火湖的永劫煎熬。就算是信靠主,到了天堂彼端,仍僅作為上帝的臣民,彼此間的階級對立仍然未完全消弭。

然而,近日我思維《聖經》的內容,發現《聖經》其實是極為隱密的說法,其中充滿著晦澀的寓意(因如來密因不可輕泄故也),非同今日諸基督教會依文解義。當然這只是純為我個人解讀方式,我並非批判教會的解釋錯誤,只是提供一種另類想法拓展思維而已。

基督教有所謂三位一體之說,謂「上帝(聖父)」、「耶穌(聖子)」與「聖靈」,此三者體同而用異。聖父為創造者,耶穌基督為救贖者,聖靈為感動者。此與佛家「佛有三身」之說理相冥契。三身者,法身、報身、化身是也。所謂法身,乃真如理體,清淨圓明,周遍法界,不生不滅,不垢不淨,在凡不減在聖不增,類似於《聖經》中聖靈的角色。報身者,乃諸佛歷劫修行無量萬德莊嚴功德感得之圓滿報身,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色相莊嚴,清淨無漏,於色究竟天(色界天之天頂)向諸地上菩薩說法,此相當於《聖經》中之上帝。至於化身,則如來本體所起妙用,化現無數無邊千百億幻化之身,濟度一切有情重生,如觀世音菩薩之「三十二應現全身」,此則相當於耶穌基督的救世角色。

(下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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