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馬太福音》說:「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寬恕與原諒,一直是耶穌所強調的藝術性的生活態度,它非但指引我們在人與人相處之間如何應對進退、面對他人的過犯,這也涉及了我們的罪是否能夠蒙神赦免的重要問題。正如《聖經‧馬太福音》中提到:「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由此可見,當我們饒恕他人時,同時也就能夠獲得神的赦免。在這個天國寓言中,神原諒了欠祂千萬銀子的奴僕,然而此奴僕卻不能夠以同樣的心量來寬恕只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於是此奴僕的罪孽便無法蒙神赦免,只因為他不能以同樣的心量赦免他人的罪。然而,並非身外有個獨立個體 (神) 可以來判定我們的罪,或是決定要不要原諒我們的罪,因為這神,其實就是我們每個人的真心本性,而我們原諒別人,其實就是選擇原諒了自己

從佛家的觀點來看,罪無非是由我們對事物的執著,因而起心動念,妄犯身 (殺、盜、淫)、口 (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 (貪、嗔、癡) 諸業。於是由於業力的轉動累積,便顯現種種善惡受報差別相。例如有人生來富有,有人卻生在非洲貧窮落後地區,甚至有眾生長久於地獄、惡鬼、畜生等三惡道中輪轉生死,求出無期。然而罪性本空,乃由妄心幻化之亂生空花,體性本空寂,其根源皆由第七識(末那識)妄加執取,所捏造出來的差別異相。

因此,若要徹底脫落罪根,便要徹底打破妄想執著,了悟罪性本空 (光是理上的悟還不夠,仍須事上親證 ),方能直徹本元,使罪根應時脫落。所以我們的罪要獲得赦免的根源,就在於我們對於罪的相必須要放下,而耶穌所說的赦免,其實就是佛陀所說的放下。然而我們通常對於自己所犯下的過錯,表面上都能夠放下並輕易原諒我們自己,這是因為末那識我執強烈作祟、自我欺騙所致。當我們捫心自省時,在光明的覺性前,我們便會自我羞愧而起覆藏之心,其實這就是還未能徹底放下。而一個最方便檢視自我是否徹底放下的方法,那就是對他人的過犯,我們能夠寬恕、接納。若他人殺你你都可以不計較,不起一絲嗔恨心,那麼你對「殺」、「自己」、「他人」等相就已經徹體了脫,於是你殺人的罪業也等同空花。

但是徹底放下,證悟生死涅盤平等如空花並非易事,只要有一絲一毫放不下,罪業流轉就將永無停息。因此我們仍應嚴持戒律,否則空口妄言自己已經放下而妄造惡業,卻仍未放下,不但惡業分毫未消,更多了條大妄語的罪孽,只落得個自招地獄惡果的份罷了!更何況,真正能夠完全放下的人,已證同體大悲,眾生與我皆為一體,圓融無礙,又如何會想去造惡殺人呢?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又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這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對待他人的應有態度,至於他人的過犯,甚至是他人欺負我們,我們則不妨採以寬容的態度,照著耶穌的教導,試著去原諒他,因為原諒他人就是原諒自己,也唯有原諒了自己內心的這份執著,方能把人、我、眾生、壽者這相對待相漸次弭平

注:我們之所以見到他人有過犯,認為他人對不起我們,是因為我們心中對這個過犯還有執取,所以才對他人的過犯念念不忘。所以我們眼中看到他人的過犯,其實並不是他人真的有過犯,而是我們的心有了過犯,我們的心無法真正放下人我對立,因著執著產生不平等差別相所致。因此若能真正饒恕他人,其實就是饒恕了心裡對他人過犯的這份執著,也就等同於饒恕了自己的罪。正如《六祖壇經》所言:「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憎愛不關心,長伸兩腳臥。

最後僅以《金剛經》的睿智妙語與大家分享:「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希望大家也都能夠展現寬恕的美德,徹底解脫罪根的綑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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