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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底有沒有自由意志?很多人大概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不然就是單純的認為,我可以決定我等一下宵夜要吃什麼,也可以決定現在要不要出門、要不要打電話給女朋友。這一切的一切,我們似乎都具有主控權,難怪很少人曾經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自由意志。

但是,仔細想想,我們好像也不是那麼的自由。我去開冷氣,是因為我自己決定要開冷氣,還是因為天氣熱我才開冷氣?我現在想要吃飯,是因為我自己決定要吃,還是肚子餓決定我要不要吃?殺人犯會去殺人,強姦犯會去強姦,是因為他自己在當時決定要殺人、強姦,還是他在童年時代家庭的不和諧種下了今日的禍根?友人跑去自殺,是因為他自己決定要自殺,還是因為女友叛變、沒錢、失業...種種因素共同促成他的自殺?很多看似理所當然的自由意志,其實背後也潛藏著諸多不自由的蹤跡。

極端的決定論甚至認為,人根本就沒有自由意志,打從一出生,我們的命運就沿著既定的軌跡在前進,絲毫不得翻悔。首先,你出生在哪個家庭,父母是誰,妳根本無法決定,這就是出生後第一樁不自由。然後,你的家庭的經濟狀況會決定你未來會不會考上大學,因為這決定妳需要外出打工謀取家計或者可以悠悠哉哉的坐在補習班聽課。你的生理狀態決定你要不要吃飯,你的家庭狀況、國家文化、基因遺傳...等因子則(決定嗜好)決定你的食物種類。而你吃下去的食物,經由消化與吸收,變成身體的一部份,所以你的每一個細胞也都被食物所決定。你的相貌、經濟、學校、個性(基因+成長環境)決定妳的女朋友,妳的女朋友決定你的妻子,妻子決定後代,後代又反過頭來決定你是否能安養天年。如此這般,環環相扣,就像一條巨大又無情的命運鎖鏈,緊緊地將我们綑綁住,我們毫無掙扎的餘地。

你可能會反駁說,要不要吃東西是我自己可以決定,而非肚子餓不餓來決定。像是你看了這篇文章,回家後肚子餓時就會想故意忍住不吃,以證明自己具有決定權,但是別忘了,你的動機卻還是受到「這篇文章」所鉗制。天氣熱也不一定要開冷氣,但是這可能受到「省電」等觀念所決定。

於是乎,在每一件事發生以先,都完全被那件事之前存在的眾多「因子」所共同箝制住,因此事發沒有偶然只有必然,就算我們意圖改變也是枉然。在命定的世界中,沒有所謂的機率問題,因為一切的發生都是必然。就像一粒骰子,甩出後會出現幾點已是必然,只要我們能掌控骰子的質量、甩出速度、動量、動能、轉速、與空氣的摩擦力、與桌面的摩擦力...等諸多因素,我們就能精確計算出骰子會出現幾點。然而,就目前的物理知識而言,人類似乎對於這些「決定因子」似乎無法掌控,所以在必然事件中才出現了「偶然」與「隨機」的幻覺。不過,海森堡的測不準原理告訴我們,我們決定難以同時掌控一件事物(電子)的多種特性,因此,在這必然中,好像冥冥中又有一股神祕難解的「未知力」在運行著,讓這我們摸不著行徑,是故佛家稱之為「無常」。

如何反駁決定論?難道我們就像條條寄生蟲盲目地在地球上蠕動?難道我們連自己為什麼生於此、為什麼做這事都不知道?這樣人生豈不太悲哀了一點?其實,大多數的人的確是這般盲目,不知道自己為何而來,也不知道自己命終歸向何方,彷如浮萍在生命的長河中載沉載浮,在六道輪迴中流轉生死。就佛家的說法,我們的每件事都受到宿世業力的的牽纏,受到眾多因緣的拘伴,我們只是盲目隨之遷流不已。不僅我們個人如此,就連整個社會、國家、文化體系乃至人類的歷史,都是盲目地進行生、住、異、滅的盛衰過程。

那麼,到底要怎麼跳脫這股盲目的生命輪轉?其實用一個字來說,就是「覺」,而「覺」的本意就是「知道」。當演員清楚知道自己在演戲,他就有辦法脫稿演出,但若入戲太深,他就只會跟著劇本盲目的前進。當我們知道自己在夢中,我們就有辦法決定自己下一步的夢境。「覺」與「不覺」,對於外在世界可能不會有什麼改變,但是意義整個就翻轉了過來。「不覺」者受到劇本的決定,可謂沒有自由意志,而「覺者」雖然也在演戲,但是他「知道」自己在演戲,演戲也就變成他的一種自願行為,所以覺者具有自由意志。他若有一天不想繼續演下去,他也有辭退的自由,因此可以出離三界,跳脫六道輪迴的牽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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