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NET Logo登入

Irencee的部落格

跳到主文

歡迎光臨Irencee在痞客邦的小天地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8月 14 週二 200713:57
  • 耶穌也說輪迴


其實,在聖經中也隱藏著輪迴的觀念,這點再耶穌的談話中可以獲得證實。只是現今教會多半漠視此段經文,未經經文證實便斷言輪迴非真,此謬亦大矣!
《馬太福音‧第十二章》:「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馬太福音‧英文KJV版》:「And whosoever speaketh a word against the Son of man, it shall be forgiven him: but whosoever speaketh against the Holy Ghost, it shall not be forgiven him, neither in this world, neither in the world to come.」
《馬太福音‧英文BBE版》:「And whoever says a word against the Son of man, will have forgiveness; but whoever says a word against the Holy Spirit, will not have forgiveness in this life or in that which is to come.」
從這段經文中,耶穌明顯使用到「今世」(in this life ) 與「來世」(in that which is to come)來談論褻瀆聖靈的罪業,是從今世、來世的輪迴中一值延續下去的。又,從英文的句義中更可推斷,此來世非獨指下一世,而是指將來的生生世世。聖經中的輪迴概念,在此便已經顯明了。
至於怎樣才算是「褻瀆聖靈」?此與「褻瀆人子」有何差別?為何干犯人子尚可得赦免,干犯聖靈卻難得赦免?其實套用佛家的說法,人子乃是道成肉身之化身佛,聖靈則屬於法身佛的範疇。誹謗聖靈,等於誹謗如來藏與一佛乘,等於不承認自己與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是故屬於佛家所說的「一闡提」(永隕善根,極難成佛)者。
關於誹謗正法的罪過,屬於極大的罪業,甚至重於五逆罪。如《法華經》云:
「 
        若人不信      毀謗此經      則斷一切      世間佛種
        或復顰蹙      而懷疑惑      汝當聽說      此人罪報
        若佛在世      若滅度後      其有誹謗      如斯經典
        見有讀誦      書持經者      輕賤憎嫉      而懷結恨
        此人罪報      汝今復聽      其人命終      入阿鼻獄
        具足一劫      劫盡更生      如是展轉      至無數劫
        從地獄出      當墮畜生。
                                                                                             」
所以永嘉禪師告誡我們:「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我們又豈能不慎乎!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Irenc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3)

  • 個人分類:聖經密意新探
▲top
  • 7月 04 週三 200708:30
  • 無血之肉


現今基督徒,由於曲解聖經句義,認為吃素與吃肉都是神所默許的,殊不知在舊約聖經中,耶和華曾經明文禁止這種食用眾生血肉的行為。這種行為所衍生出來的殺業果報,聖經也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月在此奉勸基督徒,莫言食肉無害、莫撥無因果、莫謗如來正法,否則不僅斷了自己的大悲種,更徒招地獄果報。這話雖然說得很重,但非是恐嚇之語,而是殷殷勸請,不忍見基督徒墮於三塗故也。下茲引《聖經》為憑:
《聖經‧創世紀‧第九章》:「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在這段經文中,神賜下了蔬果萬物給予我們作為食物,並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為食物。」許多後世的基督徒看到這句話,便以為上帝默許我們食肉。但是現今基督徒卻沒注意到這句話有個但書,也就是「不可食帶血之肉,因為那是他的生命」。試問今日人們所食之雞、牛、豬、羊......等牲畜,有哪一樣不是血肉有情之眾生呢?那麼,到底什麼才是「無血之肉」呢?其實這「無血之肉」,在《楞嚴經》中已經有了答案,諸位只要兩相參看,便可知其端倪。
《楞嚴經》云:「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由此可知,所謂「無血之肉」,即同《楞嚴經》中大悲神力所化之「五淨肉」,本無命根。基督徒若能細究此理,便能了然於心。
至於食眾生血肉所造成的果報,根據聖經的說法是「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也就是說因果業報決定不爽,吃人一斤至少得還人一兩。這也正應驗了《楞嚴經》說的:「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至於因果的原理為什麼會這樣?《聖經》說:「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什麼意思呢?其實這是心生萬法,法界唯是一心之理。「神」其實是代表每個人的如來藏心,如來藏心在顯現法界時,乃是隨著眾生的業緣果報與心量顯化,例如我們的心充滿的是貪、嗔、癡與對情的執著,那麼感召的就是地獄業相的顯現;反之,若人修十善業,身、口、意業悉皆清淨,便能感得天堂的果報。若人兼有淨願,便生十方佛國淨土,常隨佛學,乃至若人能以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論是天堂或是地獄,聲聞、緣覺乃至菩薩、佛,十法界純是一心所造,所以《聖經》說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這也就是《楞嚴經》所說的:「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如此一來,我們能不慎乎?豈不是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Irenc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81)

  • 個人分類:聖經密意新探
▲top
  • 6月 29 週五 200710:32
  • 寬恕的藝術


《聖經‧馬太福音》說:「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Irenc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3)

  • 個人分類:聖經密意新探
▲top
  • 6月 09 週六 200710:10
  • 永生的祝福


        前面提過,《聖經》之中的天國與神,乃是我們每個人本具光明自性淨土的象徵,而我們之所以會從光明清淨的淨土掉落到凡塵,只因一念無明障覆真性,故生一切有漏微塵國土及與眾生。 

    關於迷(無明)與覺,《聖經》中總是慣用「黑暗」與「光」作為譬喻。誠如《聖經‧約翰福音》所言:「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眾生因為背棄了自己光明的覺性,隨順因無明執著而起的貪、嗔、癡,所以自我封鎖於永恆的黑暗中。其實黑暗中又何嘗沒有自性清淨心光?只是無明覆障我們的道眼,使我們如盲人般,在苦海中沉浮輪轉不已。所以《聖經》中常以「盲人」、「外邦人」譬喻未見本心,四處攀緣、盲目摸索的眾生。因此佛於《圓覺經》說:「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由妄執故,非唯惑此虛空自性,亦復迷彼實華生處,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無生處故。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那麼,要如何擺脫這無始以來的無明呢?其實無明本無體性,猶如虛空花一般虛妄,所以我們只要一念迴光返照,點燃自己自性之燈,一燈便能照破萬古長夜。故《楞嚴經》云:「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耶穌在《聖經‧馬太福音》中也提到:「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

        這個花花世界,其實本體當下空寂,每個剎那間都經歷生住異滅,框住我們身心的物理時間與空間,其實也是心中妄想所捏造的產物。只是我們隨順無明執著,到處留情,到處執取,見到自己喜歡的人事物,便起貪取愛慕心,見到自己不樂見的事物,便起厭離憎惡心,因此我們的覺性受到一層又一層攀緣心的障覆。若要由迷轉悟,並進入神的天國(常、樂、我、淨的實相涅槃)之中,則必須把這世界一切執著放下,離一切虛妄幻想執著,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發大誓願,時時提醒自己,向自己的貪嗔癡及我執革命,直到真正破除了對這世界生命的執著,才能真正進入常、樂、我、淨的彼岸,此時彼岸與此岸,已無二無別。故耶穌教我們,唯有隨順覺性,體貼神的意思,離一切妄相,讓情慾執著大死一番,法身慧命才有大活的機會。

    正如《圓覺經》所言:「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為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此真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也,與諸君共勉之!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Irenc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

  • 個人分類:聖經密意新探
▲top
  • 5月 31 週四 200714:03
  • 登山寶訓選解


《聖經‧馬太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解:《金剛經》說:「 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穌這番話,實與金剛經遙相呼應。究其根本,乃在闡明忍辱般羅蜜,由不住相故,無生法忍油然自生,自然能夠開顯自性本具之妙莊嚴無量功德,藉由慧力破除煩惱障礙,如日銷冰,故先世地獄罪業頓然轉為輕報,報已消滅,故《聖經》謂之有福。
《聖經》:「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
解:此言悟後起修的功夫。當我們找到了自性的光芒,就要時時護念此心,嚴持戒行,始成清淨無漏梵行,進而自利利他、自覺覺他,如燈照亮世界。《金剛經》云:「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即以我們本妙清淨覺心(如來),於二六時中守護自己的每一個念頭,務使光明皎潔,念念不離本心。神秀云:「身是菩提樹,心如明淨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此話實值得我們每一個人仔細反省。
《聖經》:「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解:此耶穌承上一段話,繼續宣講戒律之重要性。世尊亦曾叮囑世人,如來滅後當以戒為師,尤見戒律之重要性。佛在《楞嚴經》中曾經提出「四大清淨明誨」,所謂「戒淫」、「戒殺」、「戒偷盜」、「戒妄語」是也。耶穌也同樣強調這些戒律的重要性,不僅殺人要有罪,甚至只是向弟兄動怒之一念嗔心,亦是犯戒。關於姦淫,只要心頭動念,也屬犯戒。由此足見耶穌對於持戒之嚴謹定義,已然超出二乘執身不動之身戒,更涵括大乘菩薩戒執心不起的精神。
附錄:《楞嚴經》:「 云何正性。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永斷婬心。不餐酒肉。以火淨食,無啖生氣。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當觀婬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睹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云何現業。阿難。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明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法忍。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聖經》:「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裏、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解:此言無相佈施,不住相生其心,故其福德不可思量。《金剛經》云:「 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Irenc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4)

  • 個人分類:聖經密意新探
▲top
  • 5月 29 週二 200719:24
  • 走進伊甸園


伊甸園,是神最初所草創的一個園子,安置神所造的人。這個園子中,有吃不盡的花果、樹木,還有泉水、河流,水中更有珍珠、紅瑪瑙、黃金...等寶物。(如佛國淨土,用七寶嚴飾而成)神在塵土上吹了一口氣,創造了亞當(有點類似女媧造人的中國古代傳說),這是第一位男人。神又取了亞當的一根肋骨,創造了夏娃,作為亞當的妻子。(《聖經》:)「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可惜的是,夏娃並未遵守與神的約定,反而受到古蛇(撒旦)的引誘,偷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實。「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天起了涼風、耶和華 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 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 神的面。耶和華 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麼?」
前面提過,神或者耶和華,其實指涉的是我們的本妙覺心、真如自性,一切萬法,皆由此心生。「伊甸園」就是唯心淨土的暗喻,亞當與夏娃,從唯識學則來看則是指由本心所衍生的見分與相分。所謂見分,就是能見的那個,而相分就是所見的那個,其實能見的心與所見的相,都是一心所演化出來的二元對立情形,例如眼睛看到蘋果,能見(了別)的那個心叫做見分,被了別的蘋果的相就是相分,兩者皆為心生。而夏娃從亞當的肋骨所造,可知亞當為見分,夏娃可能為相分,因為先有能見的那個,才會去尋找所見的對象。
《楞嚴經》云:「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圓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我們的本覺妙心本來圓滿清淨,遠離一切能所相對待卻又能夠覺照,只是有了能夠覺照的那個見分,所被覺照的對象相分也就因此建立,相分建立之後,因為分別執著,我們反而住於相上,而亡失了原本寂照的見分。)剛開始,亞當夏娃雖然建立了,但是沒有分別心,於是自性能夠發揮寂而常照、照而常寂的妙用。後來,夏娃被古蛇誘惑,偷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自此與神隔離,被逐出伊甸園。其實說破了,那古蛇不是指真的有什麼魔鬼或是毒蛇,它是只眾生無始以來的一念無明(我、法二執),無明動後,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就引動了分別心(第六意識),於是善惡、高下、美醜於斯歷歷現前,於是對於自己的赤裸裸感到羞愧。有了分別心加上我執,我們就再也不能用直心與平常心去待人處世,見了美好的現象,就起了想要擁有、追求的情執貪念,遇到醜陋的事物,就起了厭惡逃避的心態,於是喜、怒、哀、樂於斯生焉。
張拙秀才云:「光明寂照遍河沙,凡聖含靈共我家;一念不生全體現,六根纔動被雲遮。」一旦我們心有所住,我們就迷失再相上面的境界,隨之生死流轉不已,而不能見到清淨如來本妙覺性(非覺性不在,只是妄想如烏雲,遮蓋了慧日的光明)。所以這就是為什麼神告誡亞當夏娃不可吃分別善惡的果子,否則會死(輪迴生死)的道理了。而且,吃了分別的果子,人就注定要被逐出伊甸園,與神隔絕。《楞嚴經》云:「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蓋此謂也。
至此,伊甸園的神秘面紗,在此已經顯現無疑了。若要為本篇下一結語,我想或許《楞嚴經》中的某段話最具代表性,即「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Irenc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

  • 個人分類:聖經密意新探
▲top
  • 5月 29 週二 200713:50
  • 破譯神的秘密


《聖經‧創世紀》描述上帝(神)最初創造天地萬物,建立尹甸園,並創造各種植物、飛禽走獸。「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所以萬物創生的週期是七天一個循環,此即《易經》「七日來復」之理,故易經卦象僅有六爻,六變後來復再變。
其實,《聖經》上所指涉的「神」,並不是如教會所解釋外於自我的一神論的神,誠如聖經所言:法利賽人問:「 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 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裏!看哪,在那裏!』因為 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此即《楞嚴經》之:「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於是乎,神的國與「心」之間產生了一種玄妙難解的連結。事實上,《聖經》中所提到的神,與佛家所說的「真心」、「如來」相類,故神創造天地,即心創造天地,這也就是如來藏心。《華嚴經》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這句話點明了創世紀中神創造天地背後所隱藏的密意。至於神是怎麼造人的呢?《聖經》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如果說神有定相可言,那麼每個人形象必定相同,因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所造。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因為人有高矮胖瘦、有智勇巧奸,故此理不通。其實在《楞嚴經》說得很清楚:「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也就是說,真如本性(神)本具一切恆沙妙德,但由於無明,如來藏中業識染雜,故隨著眾生心量不同,循著個人業力顯現山河、根身、器世界等萬法差異相。這或許就是神造萬物的密意。
現今教會將神奉為獨一無二之真神,屏斥佛教之佛為邪魔外道,實乃誤解《聖經》密意甚已!殊不知神即是心,心即是神,心外無神可得。今奉一心外獨一真神,而屏斥諸佛如來,亦心外求法之外道矣!《聖經》中說神是獨一無二的主,實際上是在闡揚一佛乘密意,如《法華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故此神即是如來藏心,非此不能入佛知見,而非現今誤解《聖經》為身外有一獨一真神可得者也。故聖經極力否定神以外的偶像崇拜,誠如金剛經所說:「以色見我者,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心外求法,終不可得,不是嗎?
《聖經》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又曰:「我是阿拉法(初),我是俄梅嘎(末),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我們每個人的清淨本妙覺心,又何嘗不是不生不滅、昔在今在永在、具足一切功德?六祖惠能云:「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是啊!每個人都該向自己心中尋找自己的神(真如本性),找回自己的天真自性佛。
(下集待續)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Irenc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9)

  • 個人分類:聖經密意新探
▲top
  • 5月 27 週日 200723:23
  • 隱密的說法


近日,偶然想起《聖經》一書,便信手翻來。該書記載著人類對於上帝以及耶穌的虔誠信仰,也記載了關於宇宙創生與毀滅的歷程。以前的我,總是落入意識形態的框架之中,認定《聖經》所記載的都是實有之事項。但有時候,一個故事所呈現的僅是一種表淺的現象,而其背後則隱喻著甚深密意,古今多少基督徒,又有幾人能勘破其中?
在現今基督教各教會中,常常把《聖經》當作實際故事來釋解,於是乎建立了人與上帝無法統一的強烈對立。上帝屬於至真至善的那一邊,反觀人們身上背負著的則是祖先遺留下來的原罪。在極為強烈的善惡二元對立中,矛盾與衝突始終無法調和。於是乎,上帝成了高高在上的獨一真神,人們唯有信靠祂才能獲得終極的救贖,不信者則等待末日審判,落入地獄火湖的永劫煎熬。就算是信靠主,到了天堂彼端,仍僅作為上帝的臣民,彼此間的階級對立仍然未完全消弭。
然而,近日我思維《聖經》的內容,發現《聖經》其實是極為隱密的說法,其中充滿著晦澀的寓意(因如來密因不可輕泄故也),非同今日諸基督教會依文解義。當然這只是純為我個人解讀方式,我並非批判教會的解釋錯誤,只是提供一種另類想法拓展思維而已。
基督教有所謂三位一體之說,謂「上帝(聖父)」、「耶穌(聖子)」與「聖靈」,此三者體同而用異。聖父為創造者,耶穌基督為救贖者,聖靈為感動者。此與佛家「佛有三身」之說理相冥契。三身者,法身、報身、化身是也。所謂法身,乃真如理體,清淨圓明,周遍法界,不生不滅,不垢不淨,在凡不減在聖不增,類似於《聖經》中聖靈的角色。報身者,乃諸佛歷劫修行無量萬德莊嚴功德感得之圓滿報身,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色相莊嚴,清淨無漏,於色究竟天(色界天之天頂)向諸地上菩薩說法,此相當於《聖經》中之上帝。至於化身,則如來本體所起妙用,化現無數無邊千百億幻化之身,濟度一切有情重生,如觀世音菩薩之「三十二應現全身」,此則相當於耶穌基督的救世角色。
(下集待續)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Irenc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23)

  • 個人分類:聖經密意新探
▲top
1

個人資訊

Irencee
暱稱:
Irencee
分類:
心情日記
好友:
累積中
地區:

熱門文章

  • (5,138)再訪楊梅黃老師記實
  • (4,489)三訪楊梅黃老師記實
  • (464)《傷寒論》的藥物劑量換算問題
  • (319)[轉錄] 糖尿病----一個病人都治不好的醫療騙局
  • (100)飲食與丹田契機的形成
  • (81)[轉錄] 朱雀、白虎、青龍、玄武的傳說
  • (63)[轉錄] 高血壓與中風
  • (62)[轉錄] 論醫學經典
  • (40)直心
  • (15)乘著歌聲的翅膀

文章分類

  • 了月談人生 (10)
  • 東方睡功系列 (12)
  • 奇門絕技與秘籍 (10)
  • 道德經讀後 (7)
  • 聖經密意新探 (8)
  • 文藝創作 (純屬虛構) (14)
  • 其他 (12)
  • 時事評論 (4)
  • 宗教哲學 (81)
  • 養生筆記 (51)
  • 生活隨筆 (73)
  • 未分類文章 (1)

最新文章

  • 寫在白袍之後 之 我不是醫師
  • 克里昂---許多的你(The many you's)(節譯)
  • 克里昂:量子療癒
  • 11/23(一)體育課氣功筆記
  • (轉錄) 細胞記憶大解祕
  • (新聞) 美女移植少年心變男性化少年還託夢找家人
  • 11/16(一)體育課氣功筆記
  • 11/02(一)體育課氣功筆記
  • 長壽要則...........陳健民著
  • 11/02(一)體育課氣功筆記

最新留言

  • [11/01/11]  於文章「寫在白袍之後 之 我不是醫師...」留言:
    http://tw.myblog.yahoo.com/mix...
  • [10/12/29] Cathleen 於文章「我是誰?...」留言:
    虔誠自然會跟天地間最寂靜、最澎湃的心相應, 心自然會很靈活...
  • [10/12/25] Cathleen 於文章「嘴巴與舌頭...」留言:
    是的,我們經常講話尖酸刻薄,語氣酸溜溜,讓人渾身不 自在;...
  • [10/12/22] Cathleen 於文章「[轉錄] 母親一生中撒的8個謊...」留言:
    天下父母 為誰勞祿為誰跑 夙夜不怠一生劬勞 心...
  • [10/12/22] Cathleen 於文章「寫在白袍之後 之 我不是醫師...」留言:
    在生活裡,如果你堅持只演一個角色, 或者當場景已經改變 ,...
  • [10/12/22] Cathleen 於文章「寫在白袍之後 之 我不是醫師...」留言:
    是誰導演這場戲 戲中演好你自己 不管你是生旦淨丑 都要...
  • [10/12/16] Cathleen 於文章「我的生命回顧 (感情篇)...」留言:
    林清玄說:菩薩叫做「覺有情」,是一個有情的覺悟者, 是以有情...
  • [10/12/16] Cathleen Chang 於文章「我的生命回顧 (感情篇)...」留言:
    情本非有,因愛本在; 情因業生,因愛(慈悲)而解。 世間...
  • [10/12/16] Cathllen Chang 於文章「我的生命回顧(媽媽篇)...」留言:
    原來這些竟然是你童年的記憶,或許你真的是自卑情節過 重,方才...
  • [10/11/24] citymangood 於文章「[轉錄] 高血壓與中風...」留言:
    你好,關於大蒜,這對高血壓有所幫助,以下資料出於鄭醫師的部落...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搜尋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 本日人氣:
  • 累積人氣: